研究生教学
【转发】关于我校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的通知
日期:2022-06-28    邬洪涛  点击量:[]次 返回列表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各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要求,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附件1),现组织开展我校2020年、2021年录取的电子信息(085400)、机械(085500)、资源与环境(085700)、能源动力(085800)、土木水利(085900)、交通运输(086100)、生物与医药(086000)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办理申请转入对应专业领域申请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1.在充分考虑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需要,充分尊重研究生意愿的前提下,各相关学院要认真统筹做好本次专业领域对应转入工作。原则上研究生可自愿申请按录取时确定的研究方向及执行的培养方案,转入对应的专业领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照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

2.研究生办理转入专业领域的信息将在教育部学信网同步更新,并最终体现在毕业证书中。因此,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须自行统一组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的对应转入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位涉及到的硕士研究生,充分保障学生的权益。

3. 2020级和2021级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对应转入工作仅此一次,请各位研究生认真考虑,慎重选择。不论何种原因,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4.上述研究生经慎重考虑后,若确认申请转入对应的专业领域目录,请填写《2020级和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转入对应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确认表》(下文简称“《确认表》”),提交至导师和学院审核;未提交《确认表》的研究生默认为自愿申请按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

《确认表》由学院妥善保管至研究生毕业离校。

5.各相关培养单位于2022年7月1日前,将本单位申请转入对应专业领域的学生名单汇总(附件3),经研究生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yb@swjt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地址:https://gsnews.swjtu.edu.cn/info/1062/5954.htm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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